總會秘書處業務摘要--委員會 [E] [X] | [
2008/11/30 上午 09:4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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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會秘書處業務摘要(與委員會相關的)
※請依據年度工作計畫辦理,相關資料彙集到會員代表大會時發放的〝會務工作報告書〞(藍皮書) ※ 文書作業-會議訊息發佈-mail通知及網站公佈(活動前15天)
-會議資料準備與繕打(例行會議秘書處不派員,由委員會成員紀錄) -聯繫與資料整理 -電子報發送(每項活動發送一次) ※ 網站資料維護 ※ 財務 協助各項財務發包事宜(5~10萬元以內三家廠商議價,10萬以上公開招標) 協助各項活動收、支款(總會代收) 協助活動財開核銷 請款流程:總會每月結帳一次,每月25日前檢附相關單據製作請款明細表,於次月5日前送交財務長、秘書長、總會長審核簽章,15日簽發支票不論金額一律以次月支票支付,票期為次月30日;開出支票皆押抬頭,以公司或分會為領款人 承辦活動請款 ※於活動實施二週前,以正式公文提報相關活動之時間、地點、活動內容(含訓練課程之講師名單)等於總會通過備查。 ※於實施完畢一週內,請備妥以下資料郵寄至總會秘書處並以正式公文提請總會核撥補助 ※活動成果報告書(請裝訂成冊)內容: ◎活動之流程(例如分會之相關籌備會記錄) ◎活動之文宣廣告樣張(文宣廣告或邀請函) ◎活動之組織系統表 ◎活動照片6張 (照片須附加說明、含有活動主題布條) ◎活動支出結算明細表 ◎活動心得報告(200字以上) ◎結業學員名單(有發結業證書的活動) ◎分會請款收據乙份 ※向總會秘書處領用結業證書,並於課程結束後,依據『承辦分會申請活動經費作業須知』相關規定,將未使用及作廢之證書,連同該活動結業學員名冊向總會報抵。若有未依規定退還未使用及作廢之結業證書時,同意由撥款單位逕自活動補助款中每張扣除新台幣20元整決無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