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槌球運動的規則 [E] [X]
[ 2009/5/9 下午 04:05:35 ]

槌球運動的規則
一、 每一球隊設教練一名,隊員五至八名,教練為專任不得兼任球員;但若所組成之球隊無教練亦可成立,球員中選出一名為隊長;如果對比賽的有關事項有疑問,隊長可以提出質問,但是不能干涉裁判的判定。

二、 比賽時,每對各派五名隊員出場,每一人都得穿著打擊順序號碼衣,號碼高10公分以上,標示於胸前及背後。

三、 比賽開始前,雙方隊長以猜拳或擲銅板的方式,決定先攻、後攻的順序。先攻者使用單數的紅色球,後攻者使用雙數的白色球。打擊按照球面標示的號碼1、2…10之順序進行。

四、 比賽前,雙方隊員相敬禮致意(比賽球員及候補球員皆參加)。

五、 主審宣佈「比賽開始」口令下達後,進場比賽的打者必須在十秒鐘內打擊或閃擊,否則以犯規論。

六、 必須用槌頭的平面打擊,凡是槌頭碰到球即算打擊完成,不可以再打,如果沒有碰到球,則可以再打一次。

七、 打者必須手握住球桿的上方,站立的方向要與球行進的方向平行。

八、 替補球員退場後,在同一個比賽中不得再進場;未向裁判員申報替補而進場時,其打擊為無效打擊。

九、 比賽進行時,除了兩位裁判及輪到打擊的打者以外,任何人不得進入球場內;其他球員則站在離自己球最近的外線之外等待。

十、 球賽中,雙方均不得要求暫停。

得分方法
從發球區開始,按反時針方向通過第一門得一分,第二門一分,第三門一分,球碰到終點柱得二分,個人的打擊即告結束。但是球一定要從球門的正方向通過,而且要完全通過才有效,如果一擊完全通過,則可以再打一次。

過球門的方式,可以一擊通過,也可以先打到球門前方最有利的位置,分數次打過球門。不過,通過第一門時,一定要由發球區上一桿通過,否則下一輪重新再來。球通過第二或第三球門以後,如果球滾出界外,則通過球門所得的成績照算,但不能再打一次。

發球打擊時如果他人的球妨礙通過第一球門時,可以要求裁判暫時移開他人的球,但打過以後要再還原到原來的位置。如果自己的球碰上別人的球,並因而通過球門,則得分照算,不過自己的球如果滾出界外,得分不算。

槌球運動入門方法
槌球是兩隊對抗抗的形式,兩隊隊員分工合作發揮團隊精神才能贏得最後勝利。

每一隊隊員為8人(5人上場,3人候補)上場的5人每人拿自己的球桿和依照打擊順序的自球,當裁判叫到自己的號碼時,拿自己的球到發球區,用球桿槌球的平面部份擊球,依序從第1球門到第3球門及最後的終點柱,完成整個遊戲期間,自隊球員(或你)會幫助你(或自隊球員)通過球門或終點柱,而你(或自隊球員)也會將他隊球員的球閃擊到界外,其中不僅充分運用棋藝中綿密的佈局,而更需發揮撞球及高爾夫的推桿技巧。

學習槌球三部曲

一、 通過球門
從發球區打擊自球(屬於自己打擊順序號碼的球,和身上穿的號碼衣號碼相同),要一次打擊通過第一球門(距離發球區4公尺),通過球門後,球要停留在界內(四周內線以內),球才算通過球門。

如果球出界,那麼要重新排隊,直到下一輪再打擊。一場比賽三十分鐘,被叫到號碼進場機會大概是5~7次(視比賽情形,雙方打擊速度,作戰因素)。通過第一球門後,才算真正進入槌球精彩比賽的開始。通過第一球門後還可以有再打擊一次的權利,再一次打擊,可將球打到第二球門前或和隊友的球集結在一起,或有侵犯到自隊球的他球在旁邊,我們可以描準打擊,若擊中後稱為觸擊。 

二、 觸擊(TOUCH)
槌球運動有一種相當類似於撞球的撞擊方法,稱為「觸擊」。觸擊也俗稱〝吃球〞,撞球稱〝KISS〞觸擊後自、他球都停留在界內(內線內),觸擊就成功了。觸擊常用於球員以自己的球去撞擊別人的球,用以幫助隊友得分,或擾亂、阻礙對方隊得分,並增加一次自己的打球機會。但自己的球如果還沒有通過第一個球門,則觸擊無效。

三、 閃擊(SPARK)
觸擊成功後要等自、他球皆靜止後,走到他靜止的地方拿起他球,再走回自球靜止位置,腳踩住自球三分之二位置,其他三分之一位置放他球(自球緊緊踩住,他球部份輕踩並與自球連接),然後左手指示他球未來行進方向,讓裁判員到他球行進方向等候,若界外球時,在界外出界點將球擋住,等裁判就定位時,拿起球桿打擊自球,讓他球因反作用力,往外彈出。此時將腳離開自球,自球不能移動,自球移動即犯規(打擊時,自球也不能離開腳底)。等他球停止或出界外時,可以再打擊一次。閃擊他隊的球,我們將球送出界外,閃擊隊友的球時,可送過球門得分,或隊友球的集結區。

槌球運動就是通過球門、觸擊、閃擊、不斷的重覆,因打擊號碼順序,作戰法不同,像軍隊打仗,屬於集體(團隊精神也有像高爾夫個人球技的表現),如以上所知,通過球門可再打擊一次,但是通過球門觸擊他球成功,閃擊成功,則可再打擊二次,若一次觸擊二個他球成立,閃擊成功也可以再打擊二次,因此,兩隊運用過門、觸擊、閃擊等技巧爭奪第二球門、第三球門、或球場控制權(將對隊球全部閃擊出界外),雙方鬥智、鬥力(球技)這就是槌球的魅力。槌球界最常聽的一句話--「球是圓的」,一分鐘的時間可以讓整個局面逆轉。

四、 槌球運動特有的觸擊及閃擊:
槌球比賽中技巧及戰術的運用上極為重要。當兩隊對抗中,將自隊優勢的球送到有利的位置將他隊的球送到界外,都需要運用觸擊(TOUCH)及閃擊(SPARK)的技巧。

自球在界內時,打擊自球觸擊(TOUCH)他球,而自他球皆靜止在界內時,觸擊即成立,當觸擊成立時,打者必須閃擊他球,閃擊係指先將被觸及之他球拿起,然後走到自球旁,先用左手拿著球指示要閃擊方向(假如不要閃擊到界外就不用指示方向,指示方向是為了方便裁判員撿球)接著左腳踩踏在靜止之自球上,將他球放置在自球旁,兩球緊靠在一起(此時自球佔腳掌印2/3,他球佔1/3),然後打擊自球,藉由打擊自球之衝擊力使他球移動。閃擊時不可打到腳,須控制力道,將他球送到目標區或對準球門送通過球門,或將對隊之他球送至界外。閃擊後,將左腳提起(須小心,不可移動自球)站好,俟他球靜止後,可再打擊一次,將自球送到目標區或打擊通過球門,若再觸不同之他球則可依上述方法重覆一次(注意:同一輪中,相同號碼之球不可觸擊二次),若一次觸擊2個球,則完成閃擊後可連續打擊2次。

五、 擊球的技巧:
所謂打擊(擊球)係指打者使用球桿之槌頭平面直接打擊靜止之自球,推擊、連擊(二次連續打擊),及使用槌頭平面以外部份打擊為打擊犯規,失去打擊權利。

擊球的基本姿勢是腳與肩同寬、球桿放在兩腳中間,球在左腳前約10公分位置,握桿方法如圖所示,球桿擺動如時鐘之鐘擺,與身體呈平行狀態對準球體中心點,視目標之遠近,調整力道,一擊中的。

六、 閃擊技巧:
觸球時應於自他球完全停止之地點,拿起他球到自球靜止位置做閃擊。所謂閃擊是將腳所踩住之自球,以槌頭打擊之震動力,將接觸之他球擊出去。

施閃擊時,腳重新踩球,或與他球觸及之調整,應在10秒鐘閃為之,利用閃擊,以使他隊的球成為界外球,而使自隊的球向有利的方向移動。閃擊時,如自球沒有脫離腳底時,閃擊即告成功。閃擊成功後,還有一次打擊自球之權利。

七、 界外球:
界外球就是指球體全部滾出內線以外而言。界外球要放在球出界的內線外10公分處,等輪到自己時,再打進界內,繼續比賽。

打擊界外球時,如果碰到場內的任何球為犯規再拿出界外,直接通過球門或碰到終點柱過門或奪標無效。

每一場的比賽時間為三十分鐘。在時間終了時,以該次後攻者(雙數號)打擊過後才算結束。

八、 槌球比賽的過程及成績的計算方式:
在槌球運動之比賽中,每隊各派5人上場比賽,分為紅白兩隊,先攻的球隊為紅隊(紅球),後攻為白隊(白球),比賽時間為30分鐘,在這時間內若所有隊員皆依順通過第1球門、第2球門、第3球門及奪標,比賽即結束。滿分之球隊得分為25分。

若時間結束,沒有球隊滿分時,總得分較多之球隊獲勝。兩隊同分,則如下列之順序決定順序:

(1) 奪標球數多者為勝隊。
(2) 通過第3球門數多者為勝隊。
(3) 通過第2球門數多者為勝隊。

若上項方法亦未能決定勝負時,則由比賽結束時進場之球員,依1號到10號之順序打擊通過第1球門,通過球門數多者為勝隊
 

 
資料出處:全民運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