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香港十大傑出青年選舉細節 [E] [X] | [
2008/12/14 下午 09:02: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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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大傑出青年選舉2008」將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五日至七月三十一日接受提名,候選人的職業界別如下:
候選人 |
| 候選人必須要符合以下各項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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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候選人資格不適用於已故人士。 | |
| 提名人 | |
提名人必須為二十一歲或以上人士或公共/私人團體。每位提名人之提名數量不限,但提名人不能為候選人本人。 | |
| 參選細節及條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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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選準則 | |
| 候選人的工作成就及其對社會所作出的貢獻,兩者在甄選的過程中具同等的重要性。 |
| 初選面試 | |
初選面試將於本年八月一日至三十一日進行。候選人有關之資料先由甄選顧問核實,以確認其參選資格。初選結果將會呈遞評選團,以考慮是否接納為參加最後甄選面試之候選人。所有有關提名人和獲選者的資料在未作出最終決定之前,均不會被發表給公眾和媒介。 | |
| 最後甄選面試 | |
| 通過初選之候選人將會獲書面通知,並必須出席本年九月中舉行之最後甄選面試,以便評選團對候選人的個人履歷及就其工作成就和對社會的貢獻作出最終的評定。候選人將於甄選面試時接獲通知有關最後甄選面試的日期。 【選舉結果以評審團之決定為最終決定,參加者不可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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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獲選者獎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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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舉結果公佈 |
| 獲選名單將於本年十月五日記者招待會公佈。籌委會將於記者招待會前以掛號信邀請各獲選者及其提名人出席,而兩者將同時被邀請出席本年十一月舉行之頒獎典禮晚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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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名人紀念品 |
| 獲選者之提名人將可於頒獎典禮晚宴上獲頒發紀念獎座,以表揚其成功的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