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傑出青年選舉2008」將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五日至七月三十一日接受提名,候選人的職業界別如下:
- 工商業
- 專業工作
- 公共及社會服務
- 娛樂、康體、文化及藝術
候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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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選人必須要符合以下各項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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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候選人資格不適用於已故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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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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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必須為二十一歲或以上人士或公共/私人團體。每位提名人之提名數量不限,但提名人不能為候選人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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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細節及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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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遞交提名表格時,必須包括以下各項︰
- 填報妥當之提名表格,並經由候選人及提名人聯署;
- 候選人之身份證副本乙份;
- 附有候選人姓名的彩色証件近照兩張;
- 候選人在提名表格內所呈報資料的有關文件副本。
i. 請在每一份有關文件上附上不多於150字(中文或英文均可)的註釋。 ii. 請同時提交資料的軟件拷貝。
- 提名表格必需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下午五時前提交予「十大傑出青年選舉2008 甄選顧問 - 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以郵戳所示日期為準)。
- 候選人必須出席由甄選顧問邀請之初選面試,並呈交有效文件証明以供甄選顧問審核。
- 獲甄選之候選人必須出席由評選團邀請於本年九月之最後甄選面試。
- 獲選人必須出席二零零八年十月五日結果公佈記者招待會,及於十二月七日舉行之頒獎
- 典禮晚宴,並同意籌委會將其參選資料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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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準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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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選人的工作成就及其對社會所作出的貢獻,兩者在甄選的過程中具同等的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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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面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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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面試將於本年八月一日至三十一日進行。候選人有關之資料先由甄選顧問核實,以確認其參選資格。初選結果將會呈遞評選團,以考慮是否接納為參加最後甄選面試之候選人。所有有關提名人和獲選者的資料在未作出最終決定之前,均不會被發表給公眾和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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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甄選面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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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初選之候選人將會獲書面通知,並必須出席本年九月中舉行之最後甄選面試,以便評選團對候選人的個人履歷及就其工作成就和對社會的貢獻作出最終的評定。候選人將於甄選面試時接獲通知有關最後甄選面試的日期。
【選舉結果以評審團之決定為最終決定,參加者不可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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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選者獎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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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獲選者將可於頒獎典禮晚宴上獲頒發「十大傑出青年選舉」紀念獎座及獎狀。
- 獲選者將可被邀成為「傑出青年協會」成員。
- 獲選者可被國際青年商會(香港總會)提名參加國際青年商會主辦之「世界傑出青年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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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結果公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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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選名單將於本年十月五日記者招待會公佈。籌委會將於記者招待會前以掛號信邀請各獲選者及其提名人出席,而兩者將同時被邀請出席本年十一月舉行之頒獎典禮晚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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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紀念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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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選者之提名人將可於頒獎典禮晚宴上獲頒發紀念獎座,以表揚其成功的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