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9名台灣考生在福建參加大陸司法考試 [E] [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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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名台灣考生在福建參加大陸司法考試 2010年09月12日 13:24 來源:中國新聞網 參與互動(0) 【字體:↑大 ↓小】 中新社福州9月12日電 (記者 詹托榮)為期2天的2010年大陸國家司法考試于12日結束全部考試科目,今年共有229名台灣考生、17名香港考生和4名澳門考生在福建參加考試。 據介紹,越來越多的臺胞對於大陸國家司法考試日益重視,為了讓台灣考生能更為便捷地報考大陸國家司法考試,今年廈門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委託台灣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辦理台灣考生相關材料的接受和轉遞等事宜,在福建參加考試的229名台灣考生中,就有178名考生直接在台北報名。 自2008年以來,中國司法部先後發佈實施了《台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若干規定》和《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台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管理辦法》等規章,台灣居民在通過大陸國家司法考試,取得大陸法律職業資格後,可以依法在大陸申請律師執業,考取大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成了台灣法律從業人員在大陸就業的“敲門磚”。 據統計,在2009年的大陸國家司法考試中,共有533名台灣居民報名參加考試,其中在福建參加考試的有233人。在533名台灣考生中,共有56人取得360分以上合格成績,獲得大陸法律職業資格,通過率為10.5%。(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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